学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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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学校“十五五”规划前期专项课题研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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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五”时期(2026-2030年)是学校全面建设工程教育卓越、办学特色鲜明的国内应用型一流大学的关键时期,为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科学性、实效性,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和参与度,学校决定面向全校教师开展“十五五”规划前期专项课题立项研究工作。

一、研究项目及要点

(一)学校“十五五”时期面临的宏观形势与阶段性特征研究

要点:分析“十五五”时期学校面临的高等教育形势,研判高等教育的政策走向,系统梳理学校所处的有利环境和不利因素,立足学校办学目标,研判分析学校“十五五”时期所处的阶段、主要特征及突出表现,明确应对策略和政策取向。

(二)学校“十五五”时期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具体目标研究

要点:分析学校在全国、湖北同类高校中所处的方位、比较优势和突出不足,系统梳理制约学校发展的瓶颈问题,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学校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指标、总体思路、战略重点和工作措施。

(三)学校“十五五”时期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研究

要点:立足中国式现代化宏伟目标,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所提出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要求,聚焦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国际化合作、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分析其短板不足,研究提出学校“十五五”时期加快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的发展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

(四)学校“十五五”时期应用型人才培养类型细分研究

要点:梳理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背景下人才需求细分类型、素质内涵和能力要求,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人才自主培养质量的目标、思路、重点举措。

(五)学校“十五五”时期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路径研究

要点:梳理学校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和服务社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地方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的内在要求与实践导向。围绕湖北建设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枢纽、国家科技创新与制造业基地、国土安全保障服务基地、国家水安全战略保障区、国家优质农产品生产区的“五个功能定位”,结合学校实际,研究提出学校“十五五”时期科技创新和服务社会的目标、思路、路径。

(六)学校“十五五”时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要点:梳理学校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等方面制度供给、机制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实现学校“十五五”时期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思路、重点举措。

(七)学校“十五五”时期校园保障条件建设研究

要点:围绕办人民教育满意的现代化大学目标,梳理我校校园保障方面的突出短板,系统性研究校园保障与完善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

(八)学校“十五五”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要点:梳理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与新时代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求的差距,分析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突出的问题和短板,研究提出“十五五”时期学校凝心铸魂,打造新时代的“四有”好老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

(九)学校“十五五”时期学科专业建设研究

要点:围绕国家、湖北省、孝感市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特别是紧密对接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分析学校学科专业布局和建设的突出短板,提出“十五五”时期学校优化学科专业结构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

(十)学校“十五五”时期校园文化建设研究

要点:立足为现代化建设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系统梳理学校在校园文化建设、特色文化塑造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十五五”时期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目标、思路和重点举措。

二、申请与立项

(一)申请条件

专项课题的负责人为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博士或学校中层管理人员,每个课题研究成员不超过2人。研究人员应熟悉近年来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有关政策安排,并充分了解学校发展实际。

(二)立项批准

有意申请的教师或中层管理人员根据上述研究项目,5月30日前向大学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提交研究申请书(见附件)。大学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将根据申请情况,研究确定立项课题,并通知课题负责人。

三、进度要求

(一)签订专项课题协议

立项课题确定后,课题负责人填写《湖北工程学院大学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课题协议书》,承诺课题主要研究内容、达成目标、成果形式、项目进度、经费使用等。课题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二)专项课题启动实施

专项课题确定后,课题负责人组织启动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按立项要求,提交开题报告,进行开题答辩,启动项目实施。2024年6月底前完成。

(三)专项课题中期检查

大学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将组织对专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课题实施情况、进度情况、存在的问题、阶段性成果等。2024年9月底前完成。

(四)专项课题结题要求

课题研究完成后,2024年11月底前,课题负责人向大学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提交8000-10000字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须集中回应课题的主要内容要点,大学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结题评审,通过评审的办理结题证书。2024年12月底前完成。

四、经费资助

课题确立后,每项课题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经费资助支出按《湖北工程学院纵向科研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提交材料要求

请申报者填写《湖北工程学院“十五五”规划前期专项课题研究申请书》(见附件),并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申请书电子版发至邮箱:529487494@qq.com,纸版交至明德楼608室。

联系人:张琼 电话:2345925

附件: 2024年学校“十五五”规划前期专项课题研究申请书.doc

大学发展与改革研究中心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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