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学校召开章程修订工作专题研讨会,会议在明德楼六楼会议室和第二会议室分为两场进行。党委书记、校长潘慧明,副校长覃彩芹、副校长丁远坤,副校长李渺,党委常委郑俊,党委常委熊曾刚出席会议。
按照章程修订工作方案,各单位结合工作职责、文件规定和发展实际对章程相关内容进行初步修订,工作组办公室在及时汇总、整理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湖北工程学院章程(讨论稿)》。会上,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湖北工程学院章程(讨论稿)》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并就其中的有关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潘慧明对修订章程的前期工作予以肯定。他强调,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是高等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基本依据和具体表现。章程修订工作要慎重考究、小心求证、系统梳理。要以章程修订为契机,集中检视、修订与章程内容不一致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提升我校现代大学治理能力。他就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做好大学章程修订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充分认识章程修订的重大意义。修订好学校章程,既是国家发展政治要求,也是学校内涵发展的必然趋势。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立了“34568”战略部署,“十四五”规划对未来五年乃至更长时间做了系列安排。这些战略目标和安排与学校整体发展及每一位师生员工的切实利益息息相关,只有通过章程予以固化下来,才能引导全校师生一代接着一代干,不断干出新成绩;二是要充分结合管党治国的最新成果。章程修订要充分体现章程的政治性要求,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要将其思想体现为学校办学治校的指导思想,我们要通过章程的修订,进一步发挥制度红利,为大学职能的实现,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又激发各方面的办学活力,使章程生动的服务于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的工作;三是要充分总结办学治校的经验教训。章程的修订是彰显学校依法办学、总结办学经验的最好时机,也是学习先进高校提升治理能力的最好时机。这些年来,学校事业发展经历了许多大事、要事,值得全面在总结、深刻反思。这次章程修订,要充分总结过往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推动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要充分凝聚各方面的智慧。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充分结合今天大家的意见和建议,甚至在更大范围、更加充分地发扬民主,听取师生、校友、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使章程修订成为一次汇聚集体智慧、凝聚各方共识的过程。
学校现行章程是2016年制定,《湖北工程学院章程》在学校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高等教育形势和章程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学校发展均发生了一定变化。为进一步健全现代大学制度,推进依法治校、科学发展和民主管理,根据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新一轮高等学校章程修订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启动了大学章程修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