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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光华 沈晓雨:创业型大学的功能模型与组织建设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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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型大学的功能模型与组织建设
作者:
欧阳光华/ 沈晓雨
作者简介:
欧阳光华,男,湖北咸宁人,华中师范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比较高等教育研究;沈晓雨,女,安徽淮南人,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生,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研究。武汉 430079
关键词:
创业教育/
功能变革/
创业型大学/
学科组织/
原文出处:
《重庆高教研究》2021年3期 第14-23页
复印期刊:
《高等教育》2021年10期
摘 要:
大学的创业活动需要以高水平的教学和研究为基础。目前,创业型大学的功能探讨多聚焦于大学创业,建构新的创业型大学功能模型成为引导创业实践的关键所在。大学功能变革为创业型大学的理论发展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创业型大学的产生是大学三大功能共同演进的结果,具体体现在大学服务功能的拓展、教育和研究功能的变革、大学功能关联性的日益增强。创业型大学的三维功能模型突破将大学直接与单一创业功能关联的理论局限,从教育—研究—创业内在关系的视角出发,以3种功能的融合机制作为模型建构的基础。在三维功能模型中,创业型大学的核心功能包括创业教育、应用研究与创业活动3个维度。三维功能模型的创业型大学组织建设,重点在于增强新型创业机构的创业活力,促进学科组织的有机发展,加强创业机构与学科组织的联动协调。
基金项目:
华中师范大学智库成果培育项目“组织视野下的美国大学智库研究”(CCNU18ZKCG30)
一、问题提出
教学和研究是提升大学创业水平的重要基础,大学参与经济的创业活动与教育和研究功能的支持密不可分。自创业型大学产生以来,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视角建构了多种创业型大学的理论模式,深刻剖析创业型大学的内涵,发展出以亨利·埃兹科维茨(Henry Etzkowitz)和伯顿·克拉克(Burton Clark)为代表的两条理论路线。创业型大学这一术语首先由埃兹科维茨于1983年提出,最初用于描述那些成功完成服务使命、通过知识商业化获得收入并对区域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大学。这意味着大学“除了教学和研究,知识转移已成为第三项使命”,创业在大学逐渐取得存在的合法性。以埃兹科维茨为代表,他认为“创业型大学是一个天然的孵化器,为教师和学生开创新的事业提供支持;它致力于发展专利、合同研究,积极与私营企业建立合作关系”。詹姆斯·克里斯曼(James Chrisman)更直接地指出:“大学运行的‘内在逻辑'已经从知识传承、知识创造扩展到知识的商业应用。”因此,创业型大学是在研究型大学的基础上成长起来的,并将以创业活动和实质性贡献引导新时期大学发展的新方向。这种理论路线将创业作为研究型大学新的拓展业务,大学只有具备较高研究水平才能有效开展创业活动,诸如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美国研究型大学被视为创业型大学成功的典范。以克拉克为代表的第二条理论路线立足于大学的组织变革,认为创业型大学是将创业作为主要发展定位或从逆境中取得突破性变革的大学,“它积极探索在业务领域中的创新,并寻求组织特性的实质性转变”。与埃兹科维茨的创业型大学相反,这类大学一般是新建院校或处于重要转折时期渴望变革图存的弱势大学,因较少受到强大制度惯性的干扰而容易成功转型。他们在兴建之初即将创业作为核心使命,以期与传统上拥有教育、科研优势的大学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总的来看,两种理论路线在创业水平上呈现两极化的二元倾向。前者将创业作为大学研究的延伸活动,创业包含在研究的范畴之内,是科学研究的实践环节,混淆了“大学创业”和“创业型大学”的深层内涵。因此,麻省理工学院、斯坦福大学等典型研究型大学在一定意义上不能被认为是创业型大学,而只是具有一定学术创业精神的大学。后者在新建院校中将“大学—产业”关联的创业活动作为主要发展业务,因忽视创业的教育和研究基础,面临丧失作为学术组织的合法性危机。从根本上看,两种理论路线均未能正确处理大学三大功能的本质关联,将直接性的商业活动作为创业型大学的核心,忽视创业型大学在教育和研究领域对社会的贡献。国内创业型大学理论以西方两种路线为基础,并根据中国大学具体实际进一步发展。首先,关于创业型大学的变革主体,研究型大学和地方应用型本科院校成为国内研究的主要关注对象;其次,大部分学者的研究焦点依然是对创业型大学的内涵进行阐释,试图立足中国语境探讨创业型大学的本质和组织特性。付八军认为,中国创业型大学的本质特征是“学术资本转化”;以宣勇和张鹏为代表的一批学者致力于对学术创业、商业活动与“学术资本主义”进行质疑和澄清,提出大学参与市场化经济活动也要注重学术导向。中国创业型大学研究在强调创业的同时注重大学的传统功能和学术特性,但却未能进一步提出新的理论框架。
由此可见,目前创业型大学建设在理论层面依然存在局限。现有理论模式受传统认识论惯习的影响,将创业型大学定位于主要关涉创业功能的机构,忽视教学和研究变革的作用,创业型大学接近于新自由主义下强调市场力量的经济机构。与此同时,在实践层面,由于中国创业型大学理论是在西方理论路线的基础上发展而来,源起于西方的创业型大学理论在指导中国创业实践的过程中存在水土不服的现实问题,阻碍了中国大学的组织变革。因此,如何立足于知识经济的新背景,突破传统理论模式的局限,从大学功能内在关联性的视角重新建构创业型大学功能模型,成为指导大学组织变革的关键所在。
二、功能变革:创业型大学的生成逻辑
大学功能的演进推动了创业型大学的产生和发展。大学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三大基本使命:教学与知识的保存、研究与知识的创新、社会服务与知识的应用。当前,全球处于知识经济的新背景之下,大学的教育、研究和服务功能面临重大挑战。知识经济的主要目的是将知识作为资本进行价值创造,经济对知识的大量需求将知识生产的边界从大学校园扩展到包括企业在内的整个经济区域,建立共同的知识创新网络和相互关联的知识创新系统成为趋势。知识生产边界的扩大挑战了大学在组织和提供“显性”知识方面的垄断,大学需要超越传统的教育、研究和服务功能,发展新的功能以维持组织的持续发展,由此激发大学创业活动的兴起。
(一)大学服务功能的拓展
19世纪之前的大学以教学为主要功能。19世纪初,洪堡在大学进行改革,从而使科学研究成为大学的另一重要功能。19世纪末,为满足社会需要,美国率先建立起一批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应用型大学——农业机械学院,开启了大学为社会服务之门。19世纪之后,大学逐渐由单一教学功能发展为集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于一体的多元化机构。克拉克·克尔(Clark Kerr)是最早尝试探索大学性质和形式变化的人之一,他首创“多元化巨型大学”(multiversity)一词,描述大学积极满足社会在经济和文化上不断变化的需求,关注大学的社会服务使命。创业功能从大学的服务功能发展而来,是大学服务功能的一种新的表现形式。它关注大学与外部社会和其他机构的联系,尤其是大学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创业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是创业型大学区别于传统大学的重要标志。传统大学对社会贡献的核心方式是在基础研究中产生新的知识以及培养大批毕业生,这意味着知识转化需要较长的周期。在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下,间接的服务方式已不能适应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大学对传统基础研究的投资并不能保证技术创新、经济增长和竞争力的提升。知识生产效率的提升使大学为社会的服务更倾向于直接机制,大学改变了通过公共服务为当地经济做出间接贡献的方式,通过正式转让技术参与经济增长。直接的知识转移方式使那些通过出版物维持和传播知识的精英群体受到挑战,减少了传统中通过学术期刊将新知识带入公共领域所花费的时间。这种直接的“知识转化”成为大学创业功能的核心,它将大学与知识使用者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大学本身成为一个具备经济功能的行为体,以保存和传递知识为主要任务的学术组织已经转变为不仅创造知识而且将知识运用于实践的多元机构。
(二)传统教育与研究功能的变革
大学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引发教育和研究领域的变革。开展创业活动首先要求教育系统中所有层次的学生具备创业能力和创业精神,以处理工作和个人生活中所面临的更大程度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传统的大学人才培养模式遵循基于学科的“知识人”路线,强调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和积累。“象牙塔”式的学习与生活方式,导致大学毕业生缺乏现代经济发展所需要的技能与品质。一方面,知识经济的发展使大学面临更大的压力,教育不再满足于为学生提供基本知识,更需要努力为学生在知识经济中的竞争做好准备,这引发大学课程内容和教学方式的转变。另一方面,传统科学研究模式是基于学科的独立探索,研究出于个人旨趣而不是经济社会需求,研究成果通过论文发表得以传播,人们预设“企业界”会在适当的时候阅读、消化并转化这些研究成果。传统研究模式的局限性已经非常明显,不仅体现在出版与传播时间的滞后性方面,并且由于研究领域随个人兴趣迁移和对学者个人的依赖,难以保证有价值的社会问题研究得到关注。正如迈克尔·吉本斯(Michael Gibbons)所言,这种研究模式主要关注在学术上被认为科学合理的基础研究领域,在本质上缺乏实践性。直接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目标要求大学增强研究的实践性,通过科学研究回应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问题,实现大学作为社会机构的应有价值。
(三)大学功能关联性的日益增强
在知识经济背景下,大学相互独立的三大功能通过创业这一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传统大学中教学与研究的对立长期存在,如何通过教学和科研融合提高大学人才培养和知识生产质量,至今仍是大学发展面临的难题。与此同时,创业活动在产生之初也被视为大学的“外围业务”,与大学传统使命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然而,知识经济对大学创业提出了更高要求,拥有高质量的创业人才和不断创新的知识源泉是提高大学创业水平、获得竞争优势的重要条件。因此,只有3种功能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才能使大学在完成每一项任务的过程中都发挥最大的价值。服务经济发展的目标为知识的传播、创造和应用提供了新的组合和着力点,使传统教育和研究任务以及经济发展的第三功能有着共同的发展目标和趋势,且关联日益紧密。
三、理论框架:创业型大学的三维功能模型
追溯创业型大学的生成逻辑,创业型大学不仅是大学服务功能发展的结果,更是大学教育与研究功能变革的产物,因此不能仅从单一的创业视角来定义创业型大学。但是,以往研究多侧重于大学服务经济的创业功能,探索多种类型的创业活动,忽视传统功能对大学创业的重要价值。鉴于此,我们尝试从“教育—研究—创业”3种功能内在关系的视角重新阐释创业型大学,并在此基础上建构创业型大学的三维功能模型,以拓展创业型大学的内涵与外延。
(一)三维功能模型的建构基础
大学教育、研究与创业的融合机制是创业型大学理论模型的建构之基。大学的三大功能是相互关联的,创业功能的发展必然引起教育和研究的变革,因此三大功能整体性质的转变是创业型大学的核心特征。如何在功能变革中让大学的3种使命发挥更大的经济价值,关键在于将创业引入教学和研究之中,通过创业这一纽带建立科学的功能融合机制,让创业的理念渗透到教育和研究领域,引导大学不仅通过创业,也通过变革教育和研究创造经济价值(如图1)。
图1 创业型大学三大功能融合机制
创业型大学的功能融合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创业理念融入教学和科研,并引发大学内部集体性、持续性和系统性的创业活动。集体性是指创业活动是大学学者和研究人员的共同行动,这种行动超越学者个人以经济利益为目标的偶然性创业行为,获得大学管理人员的集体赞同,创业成为学者主体和管理人员的共同价值信念。创业在时间上的持续性是创业真正融入大学的另一重要标准。大学创业不等于短时间内项目的承接或为提升大学收入临时开展的经济活动,创业行为必须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持续下去,并成为学术组织运作方式的一个持续的特点。同时,创业行为必须是系统性的,渗透到大学活动的各个方面,并广泛分散在整个组织中。创业不再仅是自然科学学科的特权,它在人文、艺术、社会学科中也能得到发展,并且渗透到教育和研究领域,引发教学和科研规模性创业改革。大学的创业活动是否具有系统性,其标志是创业带来的有利经济结果能否成为大学重要的资金基础。
其次,教育和研究融入创业环节,为创业功能的发挥提供重要支撑。传统创业型大学理论大多关注创业的水平和强度,而忽视创业与教育、科研联系的紧密程度。与市场联系越紧密、创业越活跃的大学被认为是越接近典型的创业型大学。事实上,创业型大学指在教育和研究中发生创业变革的大学,大学生产的不仅是经济价值,它同时还生产创造性思维和创新知识。创业活动的水平是由参与其中的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的质量决定的。创业型大学能将教学、科研与学术创业活动在同一机构中紧密结合,并发挥出整体大于部分的整合价值。另外,教育和研究想要更好地为创业提供支持,则必须提升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水平。教育和科研融合的关键在于引入研究型教学,通过研究进行教学不仅变革传统的教学方式,拓展人才培养的宽度,同时也能够将更多的人才引入研究之中,化解长期存在的教研矛盾,将科学研究提升到更高的层次。
(二)三维功能模型的内容框架
依据大学三大功能的融合机制,创业在教育中的融入促成了创业教育的产生,它是创业型大学在教育功能上区别于传统大学的新发展。创业教育增加了大学人才培养的厚度,不仅实现为经济发展服务的目标,同时也有利于促进大学人才培养内容与方式的变革。创业在研究中的融入使应用研究得到快速发展,突破了基础研究在研究主题方面的局限,并通过解决社会实际问题对社会的要求做出回应。创业活动通过教学和科研的融入拥有了深厚的基础,创业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因此,创业型大学在教育、研究和服务传统功能的基础之上,对三大功能进行拓展。创业型大学的三维功能模型包括创业教育、应用研究和创业活动3个部分,其核心价值理念在于协调教育、研究与创业活动在大学中共生共存,相互促进(见表1)。
1.创业教育
创业型大学的核心功能之一是发展创业教育。研究和创业的发展都高度依赖具有创新精神和知识转化能力的个人。教学是为新的企业孕育人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教学的产品不仅是掌握技能的学生,也将是新的企业。将创业的目标、内容和教学方法整合到大学教育中,培养高级创业人才需要从3个方面出发。其一,为了创业而教学。创业教育的目标是培养个人具备创业的知识和技能,培育创业态度和创业精神。创业教育基于这样一种理性假设,即创业能力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经由系统地培养和锻炼。在经济复杂变化的背景下,使用新技术、进入新市场、开发新产品、参与企业管理实践是个人需要掌握的新能力。通过创业教育让学生有在未来参与创业、成为企业家的可能,并为他们提供未来职业生涯中有用或必要的商业基础知识。尤为重要的是,创业型大学实现使命的关键是培养所有成员的创业意识。通过创业教育可以影响人们对创建新企业、发展企业文化的态度,学习企业家精神,增强创业的效能感。其二,教授创业课程。杰罗姆·凯兹(Jerome Katz)认为创业课程于1947年首次在美国开设,20世纪90年代获得突破性发展。创业课程包含两个关键知识维度:一是专业知识,它提供对特定专业技术的理解,是进行创业的基础;二是创业知识,它提供对创业过程和创业理念的理解。很明显,与其他学科相比,创业课程与实际经济活动联系紧密,课程内容更加具有实用性,体现出明显的实践导向。创业课程涉及许多不同的主题,是高度融合和跨学科的课程。它更依赖教师、学生与产生学习的环境之间的互动生成,而不一味尊崇固定课程内容和标准。其三,通过创业来教学。创业教育的特殊性质要求在教学方法上突破传统模式的局限,加强课堂渗透与跨界协同。课堂渗透是指在专业的课程教学中,教师注意结合专业特点,增加创业知识的讲授,并灵活运用创业案例,挖掘本专业的创业点,使课堂教学具有创业导向。跨界协同是大学与企业、政府等其他社会机构共同进行人才培养的方式,在这种教学模式中,大学教师不是唯一的教学者,企业家在课程中担任客座教师,与大学教师相互配合开展合作教学。跨界协同的教学模式还鼓励师生到企业参加实习或参与合作研究,并试图在校园中营造一种自主创业的文化氛围。
2.应用研究
创业型大学的核心功能之二是开展应用研究。知识创造是知识应用的根基,以实践为导向的应用研究关涉广泛的研究主题和创新的研究方式。研究是经济和社会创新的源泉,也是商业活动产生和新公司发展的起点。自19世纪以来,在威廉·洪堡的推动下,科学研究在大学中取得合法性。传统研究遵循“为了知识本身”的黄金法则,研究是学者基于个人学术自由在其学科领域中产生新的知识。虽然基础研究对早期科学知识的积累而言尤其重要,但仅仅基于基础学科的学术研究并不足以产生足够的知识来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大学在基础研究这一核心之外,还衍生出另一种研究活动,其主要任务是为社会和经济面临的重大问题提供解决办法。应用研究将企业、政府、社会等更广泛利益相关者的需求纳入考量,形成以应用为导向、以现实问题为核心的内容领域。合同研究是应用研究的主要形式,是大学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创新。合同研究将大学自身的学术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拓展了收入来源,同时有效解决了现实问题,提升了科学研究工作本身的价值。研究内容的变化也带来了研究方式的变革,跨学科和多方合作成为重要的研究方式。问题导向的研究主题本身具有综合性,基于学科的研究模式难以应对复杂的研究对象,因此需要多学科知识作为基础。跨学科研究旨在聚集多个学科的学者开展合作,利用学科的整合解决社会问题。除了大学内部的跨学科合作之外,大学学术人员也积极开展与外部机构的合作研究。大学科学家与企业工程师以及公共研究机构的研究员组成项目合作团队,各自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形成资源互补,共同实现较大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目标。
3.创业活动
创业型大学的核心功能之三是进行广泛的创业活动。创业活动是创业型大学的核心维度。尽管教育与研究功能的变革为大学适应外部环境提供间接支持,但致力于满足特定利益和社会需求的创业教育、应用研究未能从大学中产生直接的知识转移,促进技术创新和经济增长。通过与工商业、政府紧密合作,创业活动将人力资本和知识资本结合,是教育、研究与服务功能的重要连接点。创业活动兴起之初多指基于学术研究中的新知识开发新技术,进行商业活动。尽管商业活动是研究产出的一个重要指标,但打破将创业等同于商业活动的认识论惯习已成为共识。大卫·奥德斯(David Audretsch)认为,大学在经济社会中的作用已经多样化,要从综合的视角阐释学术创业以反映大学不断变化的作用。丹·西格尔(Dan Siegel)提出,应根据创业活动的行动者、创业机制和企业家精神的不同背景对创业活动进行分类考察。因此,我们将任何超越大学传统学术角色(教学和研究)以促进经济增长为目标的行为定义为创业活动。创业活动本质上强调大学与外部环境日益增强的联系性,这种活动带有一定的风险,并为个人或其所在机构带来经济回报。这些经济回报可以直接或间接地通过增加大学声誉、个人声望、经济影响力或社会效益来实现。因此,创业活动不能等同于营利性质的商业活动。总体来看,可以将创业活动分为3类:直接的商业性创业活动、间接的商业性活动和非商业性创业活动。直接的商业活动的本质是技术转让,是指将学术研究成果创造的新发明或者知识产权,通过许可或者转让给营利性组织而实现商业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从大学的知识创新开始,通常以现有公司的技术许可或新公司的成立而告终。因此,大学在许多方面增加了技术转让的形式,包括成立大学附属公司、与私营公司成立合资企业、转卖专利和发明等。间接的商业活动在一些研究成果不能直接投入生产环节的社会科学、艺术和人文学科领域尤为常见,它主要通过为企业提供培训课程、商业咨询或与企业科学家联合出版来实现,这意味着大学创业的范围不再为自然学科所垄断。非商业性的创业活动往往采用非正式安排,其目的不是为了立即获得经济收入,而是通过提高个人学者的威望或大学的声誉,为建立更深入、更多样的商业活动提供可能。这类活动包括为政府或社会提供相关建议、公开讲座、组织展览和出版书籍等。
四、组织建设:创业型大学的二元联动结构
组织建设能够促进或限制大学功能的发挥,是创业型大学的制度要求,大学必须要在功能变革的同时,主动寻求组织上的转型。乔治·苏博茨基(George Subotzky)认为:“创业型大学的本质特点即是更紧密的大学与企业的伙伴关系,并在机构治理、领导和规划管理方面形成新的风气。”围绕创业的单一功能模型,在基层组织变革中更关注支持创业活动的新组织建立,并将其视为与大学传统学科单位相独立的外围机构。基于三维功能模型,创业型大学组织建设的关键在于大学功能单位的创新,要求大学同时创造出支持传统功能与支持创业的两种组织条件,以便既能保持大学本质的学术性,又能增强大学与外界的联系。为了实现两方面一致的目标,大学应采取“二元联动结构”的组织模式,即把适用于知识创造与知识应用的两类组织架构整合到大学统一体中。具体来看,创业型大学组织建设包括3个方面:增强新型创业机构的创业活力、促进学科组织的有机发展和加强创业机构与学科组织的联动协调。
(一)增强新型创业机构的创业活力
建立新型创业机构的目的是为创业活动提供支持。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曾对企业组织的发展做出分析,认为新组织的产生是原有组织功能变革与创新的结果,为了支持这种创新,必须在原有组织结构之外有一个新的独立组织结构。大学同样面临功能演进与组织变革相互协调的问题。传统大学基层单位是围绕教学和科研形成的学院(系、所),学科组织的分割性和封闭性与创业活动的融合性和实用性要求相矛盾。无论是对学者、学生还是管理人员而言,创业活动并不完全适合为教学和研究设计的学科体制,为管理学术事务而开发的大学管理系统也不适合创业对集中和及时决策的需要。新型创业机构是大学实现创业功能的必要条件,主要包括创业管理机构和直接创业部门两种类型。创业管理机构是集中处理知识应用与创业事务的部门,其主要形式有技术转移办公室、大学知识转让部门、对外事务部门等。技术转移办公室在专利申请、执照发放和创业启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它保护新技术,为新知识产权提供法律支持。除创业管理机构外,新型创业机构还包括直接孕育和开展创业活动的机构。这些机构与传统学科单位并列,主要有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继续教育部门、跨学科研究中心、孵化器、科技园等形式。它们能够跨越学科组织的边界,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与外部组织的联系更紧密,将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带进大学,为新技术、新企业的孕育提供场所。创业机构也同时为创业活动与大学教学和科研提供条件。一方面,独立的创业机构能保障大学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的顺利进行;另一方面,创业机构不仅是大学的功能单位,更是政府、企业与大学联系的枢纽,可以为人才培养提供锻炼与实习的场所,更是新知识检验和应用的试验田。创业机构的建立体现了大学在基层组织变革中的巨大创造性。
(二)促进学科组织的有机发展
创业型大学教育和研究功能的拓展,要求学科组织由稳定、封闭的机械式组织向弹性、灵活的有机式组织发展。大学的学科组织建立在知识分类的基础之上,形成相互分离的学院(系、所),松散结合的学科组织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较低。创业教育和应用研究的开展要求打破学科组织之间的壁垒,加强院系教学与科研合作,推动跨学科组织的建立。跨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增强大学创业活力的重要基础。一方面,知识经济的新背景对人才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跨学科人才的培养不能简单局限在院系之内,必须加强各门学科的相互合作,共同制定全新的人才培养目标,设计跨学科课程体系,创新跨学科教学方式。只有将封闭的院系组织转变为开放、合作的功能单位才能增强组织的灵活性,适应社会不断变化的人才培养需求。另一方面,科学研究对学科融合的需求也逐渐扩大,尤其是以社会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应用研究,往往涉及多个学科领域,更需要突破学科组织的边界,实现教师之间的研究互助。实现学科组织的有机发展,首先大学要在组织的领导与管理中进一步赋予学者自主权。个人学者是创业活动的主体,学科组织之间的合作关键在于学者与学者之间的互动。米歇尔·夏托克(Michelle Shattock)强调在学科组织中实现“共享管理主义”的重要性,以确保在管理中学术人员的投入。赋予学者管理上的自主权,能够提高学术人员共同参与创业的积极性,管理权力的共享鼓励学术专业人士直接通过院系与校级领导层进行对话,理解与支持创新创业战略管理的运作。与此同时,学术管理增强了内部学术话语权,有助于学科单位优先考虑和平衡学术核心使命,使大学免受过度商业化的侵蚀。其次,实现学科组织的有机发展需要在各学科组织之间营造共同的创业文化。创业文化是学者形成共同信念、积极打破学科壁垒和加强合作的重要动力。创业文化的形成首先取决于组织内个人的态度,以及他们对创新和创业活动的重视。麦克·怀特(Mike Wright)认为,个人创业动机与个人创业能力和创业收益相关。创业收益并不完全等同于经济利益,还包括声誉、威望、认可、所有权等象征性资本的影响。在学科组织内营造统一的创业文化,强化学者的创业动机,需要开展教师发展项目以提升教师的创业能力,完善教师绩效评价和奖助体系,增强教师创业的积极性。
(三)加强创业机构与学科组织的协调联动
教育、研究与创业的融合,关键在于创业机构和学科组织的协调联动。目前,大学孵化器、创业园等创业机构已不是新鲜事物,但由于创业机构与传统学科组织拥有不同的运行和管理模式,因而大多是作为大学的外部组织而存在。创业机构与学科组织的分离,使大学的人才培养和知识创造难以直接到达创业环节,导致大学研究中心、孵化器等机构的形式化困境。创业机构与学科组织并存的二元联动结构并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而是作为两个互补性组织,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中形成和谐共存的“两栖”状态。“二元”并不仅指组织中两类结构的共同存在,而是具有实质性的相互关联。创业机构与学科组织之间产生隔离主要有两大原因:大学核心领导层在整合机构功能中存在不足和学者角色转换的“两栖”能力缺乏。因此,两类组织协调联动的关键,首先在于校级核心领导层整体驾驭能力的增强。创业机构和学科组织存在空间上的分割和组织功能的天然差异,只有通过强有力的校级领导团队来统筹分开设置的机构,将空间上分割的“二元结构”通过统一的领导力量整合起来,实现“二元”的统一,才可能使整个大学组织既致力于实现传统功能,又致力于探索新的拓展使命,实现创业机构与学科组织在功能上的相互促进。其次,提升个人学者的角色变换能力是实现组织有机联动的关键。创业活动作为大学人员的新使命一度受到众多质疑,尤其对大学教师而言,创业被打上“不务正业”、追求经济利益、荒废教学和研究的标签。在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之余进行创业对教师而言的确是一种挑战,只有充分将创业活动与个人的教学和科研相融合,找到三者的内在联系与平衡点,教师才能打破空间与时间的局限,实现个人的双重价值。
五、结 语
在功能变革视角下,创业转型更加强调大学能够积极发现和利用机会来改善自身及其环境,并有能力管理3种功能的具体作用,加强功能之间的融合。三维功能模型超越早期创业型大学理论,突出三大功能的相互关联,将大学作为空间,涉及大学内外广泛的传统与新兴的功能活动。不同类型的大学(如教学型、研究型、综合型大学)基于自身的功能定位,在经济参与方面往往有所区别,依据自身已有的资源与主要客户采取不同的创业形式,形成比较优势。总之,创业型大学最终的价值取向应该归宿到大学作为学术组织的本质属性上。创业因素在教育和研究中的融入不能以影响原有的人才培养和基础研究为代价,大学应该增加对技术转移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以便能够在保持教学和研究的核心功能的同时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否则创业活动可能会对大学的核心价值观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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